这主意太好了!

    小白骨佩服自己,果然要多看书,瞧他不过将神书看了区区十八遍,脑袋就变得如此灵活,若再读上十八遍,他岂不是能像个人一样聪明了?

    没脑子怎么了,没脑子一样办大事。

    小白骨摩拳擦掌,着手干活。

    这皮生得真不错,若非他早知道秦九轻刀枪不入永不受伤,他都要怀疑这就是书里写的那位双修最佳人选了。瞧这剑眉星眸高鼻梁,瞧这肤色冷白赛霜雪,瞧这八块腹肌人鱼线,瞧这笔直有力大长腿……嗯,马上都是他的了!

    从哪儿开始扒呢?

    头顶?头发碍事。

    脖颈?留下伤疤就不好看了。

    胸口?小腹?还是那……

    不可不可,那是双修要地,真人说了,头可断那儿不能坏,没了这东西,他如何行双修大道!

    哦对了,人是有个洞的,洞在哪儿来着?

    小白骨赶紧翻书,翻完后:真人没细写!

    这么关键的地方,真人竟然一笔带过了。

    小白骨:怅然若失。

    不能放弃!

    有志骨事竟成,好大个人摆在他面前,他还能找不到?他不信。

    小白骨打起精神,决定先把这男人的衣服扒了,没了这碍事的东西,他定能找得到那个关键地方。说干就干,小白骨指骨锋利,轻轻一划就把男人身上本就残破不堪的衣服给撕成碎条。玄色布料凌乱挂着,更衬得这副躯体性感至极。

    饶是小白骨没有审美,这会儿也觉得挪不开头骨。

    一个半死不活的人都长得这般好看,那剑宗首席秦九轻得多好看?

    参须真人诚不欺骨,小骷髅干劲满满——先谈恋爱后双修,修出金丹吃天下。

    骨生如此,圆满快乐!